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

示範評量

評量一
能說出丹佛幼兒發展測驗的適用年齡

評量二
能說出丹佛幼兒發展測驗的示範步驟(如:粗動作...)

評量三
能說出丹佛幼兒發展測驗之目的


評量ㄧ正解:出生~六歲的孩童。

評量二正解:依照年齡與粗動作、精細動作、語言及社交發展狀況進行
丹佛幼兒發展測驗

評量三正解:本測驗旨在早期發現發展遲緩的小孩

示範步驟

製作流程:

拿記錄表,在表的上、下端年齡中找出符合個案的年齡將線連起來
開始測驗詢問個案基本資料(需為六歲以下兒童,此個案為1歲4個月)

1.粗動作:如,能到退走

皆通過,進行較難的項目,如:會上樓梯

不通過,進行較簡單的項目 如:走的穩

2.精細動作:如,自己亂畫

皆通過,進行較難的項目如:重疊兩塊積木

不通過,進行較簡單的項目如:用拇指和食指尖拿葡萄乾

3.語言:如,除了叫爸爸和媽媽還會使用三個單字

皆通過,進行較難的項目 如能正確指出身體的一部份

不通過,進行較簡單的項目 如:叫爸爸和媽媽是有意義的

4.社會性:會和別人玩球

皆通過,進行較難的項目如:拿杯子喝水

不通過,進行較簡單的項目如:會以哭的方式表達需求


結果

皆符合測驗標準,正常

一大項中進行較簡單的項目仍未完成超過兩項者,為不正常

示範說明

ㄧ、準備用物及收集資料
需備6歲以下的孩童,備齊用具,如養樂多空瓶、5x5積木五塊、葡萄乾數粒、白紙、筆。蒐集孩童相關資料,如姓名、實際年齡,依照丹佛幼兒發展測驗比照其應測驗項目進行測驗,事後依序做下紀錄,並製作成冊。

二、研究方法
對照正常孩童發展結果,檢驗實例孩童測驗結果,依照年齡與粗大動作、精細動作、語言及社交發展狀況,觀察孩童是否可執行與年齡相符之活動,若測驗結果為異常,需建議家長帶孩童就醫診斷,若皆與丹佛幼兒發展測驗結果相符,則為結果為正常無異。

三、適用對象:出生~六歲的孩童。

四、影響測驗結果因素:
當孩童有以下情形可停止測驗,視評估狀況再進行測驗;如,疲倦、生病、害怕、住院期間之焦慮、與父母分離、或沒有參與之意願等。

丹佛幼兒發展測驗(DDST)

ㄧ、前言:
丹佛幼童發展測驗是最方便且有效的測驗方法,使用非常普遍。它並不是智力測驗,主要用於協助了解孩子的發展情形。

二、動機及目的

動機:我們其中有人將來希望走兒科,所以我們藉機找了與兒童有關的
主題作此報告。

目的:本測驗旨在早期發現發展遲緩的小孩

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