ㄧ、準備用物及收集資料
需備6歲以下的孩童,備齊用具,如養樂多空瓶、5x5積木五塊、葡萄乾數粒、白紙、筆。蒐集孩童相關資料,如姓名、實際年齡,依照丹佛幼兒發展測驗比照其應測驗項目進行測驗,事後依序做下紀錄,並製作成冊。
二、研究方法
對照正常孩童發展結果,檢驗實例孩童測驗結果,依照年齡與粗大動作、精細動作、語言及社交發展狀況,觀察孩童是否可執行與年齡相符之活動,若測驗結果為異常,需建議家長帶孩童就醫診斷,若皆與丹佛幼兒發展測驗結果相符,則為結果為正常無異。
三、適用對象:出生~六歲的孩童。
四、影響測驗結果因素:
當孩童有以下情形可停止測驗,視評估狀況再進行測驗;如,疲倦、生病、害怕、住院期間之焦慮、與父母分離、或沒有參與之意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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